欢迎光临陕西创联技术转移服务有限公司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新闻
行业新闻
喝旺仔牛奶的李子明长大了?广告创意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添加时间:2017-11-06 点击量:1041


大家还记不记得当年那个旺仔李子明,对,就是那个三年六班的李子明,在课间玩耍的时候听到广播通知,自己的妈妈给自己送来了旺仔牛奶。最后,眼含感动的泪水,李子明同学在同学羡慕的注视中喝下了牛奶。

浮夸的剧情再搭配上风格独特的画面,堪称广告界的泥石流啊。

这个广告最近又出了续集,喝牛奶的李子明长大了,成为了三年六班的李子明老师,妈妈同样送来了旺仔牛奶,最后李子明老师同样在大家羡慕的注视下喝下了牛奶。

“一样的味道,一样的配方”,这个广告创意过了十几年依然能够被运用,而且还收到了堪称轰动的效果,大家纷纷转发追忆童年,旺仔也靠着这个广告创意狠狠的宣传了一波。

广告作为企业惯用的宣传手段,效果最直观,好的广告离不开优秀的广告创意和思维,离不开那些经典的台词,离不开那些广告主题曲等,同时也离不开知识产权对优秀作品创意的保护。

为什么广告创意离不开知识产权的保护?又如何被保护?

广告往往要在很多公开场合展示,而未经保护的作品很容易被他人抄袭、模仿、侵权,未经所有者同意使用广告的案例太多了,那些优秀的广告作品,尤其是广告词很容易被他人用在商业用途,而正是因为有了知识产权的保护,才能让如“李子明喝牛奶”这样的创意不被滥用,历经十几年依旧能够拥有自己独特的宣传效果。

而在知识产权对广告创意的保护中,根据表现手法,大致分为图片广告、文字广告和视听广告三类予以保护。

图片广告

图片广告由图片和文字组成,地铁站、公交站、店铺门口、网页、电视,随处可见它的身影。

对于图片广告而言,创意最主要的体现就是图片的设计,具备独创性的的图片设计,是受到著作权保护的。其次是图片广告上的文案,一般情况下不外乎品牌名称、产品名称或者对应的宣传语。由于其长度限制,想要寻求知识产权的保护,进行商标注册是最佳的选择。

因此对于图片广告而言,整体的广告创意可以通过著作权保护,其中包含的元素例如照片、名称、宣传语等则可以根据其类别分别进行保护。

文字广告

单独的(即不与图片、视频等结合使用)文字广告,写法没有固定的模式,具体的写法根据广告的内容、目的、形式等方面做出决定。和图片广告中的文字一样,文字广告中的文字一般也不会太长,可能只是寥寥一两句话,这种情况下,进行商标注册是最佳的选择。

(耐克的广告语被注册成商标)

视听广告

上面的旺仔牛奶广告就属于视听广告,视听广告和图片广告类似,可以被视为一个完整的整体,也可以被拆分成音乐、广告语等元素。

当被看成一个整体的时候,视听广告的创意也是一个整体。此时可以考虑的,依旧是著作权: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受著作权保护。而关于其中的元素的保护,也和图片广告一样通过著作权或者商标权,此处就不再赘述了。

除此之外,对于某些用在商品或者服务上的广告创意还可以进行外观专利申请,对于这些创意的保护将更加的全面、有力,可以垄断这个创意和设计,对于企业的发展也将带来十分有利的环境。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每天都要接触到无数条广告,所以好的广告创意才显得弥足珍贵,而正是因为将广告创意保护到了极致——利用知识产权,我们才能看见优秀的广告创意不断迸发碰撞。




版权所有:陕西创联技术转移服务有限公司 陕ICP备16000562号-1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48号创业广场A座206室

邮编:710075  电话:029-62273280

传真:029-62273290 邮箱:shaanxichuanglian@126.com


分享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