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创联技术转移服务有限公司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新闻
行业新闻
专利挖掘常见的6大误区
添加时间:2018-05-11 点击量:1074

创新产品的研发会产生两个成果,一个是产品,另一个就是专利。从某种意义上说,专利比产品更重要。忽视专利,不仅意味着无形资产的严重流失,更重要的是主动放弃了一个重要的市场竞争手段。全面挖掘产品中的专利,可以实现公司法律权利和商业收益最大化、专利侵权风险最小化!因此,路浩拟就企业在专利挖掘中遇到的一些问题,来探讨专利挖掘中常见的六大误区。

1专利的技术含量必须很高

能否获得专利的依据是专利法对于专利的审查标准,而非“技术含量”的高低!

个人是否申请专利的判定中,技术含量高低不是首选因素,而这些专利的法律价值,市场价值才是重要考虑的因素。

2简单的结构不能专利

简单的结构不代表没有创造性,简单的结构更应该通过专利进行保护,防止竞争对手仿制。有些简单的结构,不光能申请专利,而且作为核心专利和重要专利来布局,因为结构越简单,越难以规避。

3必须做出样品才能申报专利

如果你认为必须做出样品才能申报专利,那么你就晚了!要在idea刚出来的时候,你有实施该想法的技术方案你就可以申请,当你产品研发出来,专利做出来,正好起到非常好的保护作用。如果专利没有授权的情况下,它是不能给你来维权的。如果别人防止你的产品,你只能默默的取证。

41个产品1件专利

一个产品若需要专利来保护,那么一件产品可以用几千件专利来保护。新产品的研发过程一般需要攻克多项的技术点。每件专利往往是针对产品的1个技术点。新产品研发过程往往涉及的多项技术点。

5软件产品不能申报专利

软件著作权登记对于软件的法律保护有一定的局限性。软件的专利申请保护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这一不足。新的审查指南明确规定,软件和商业模式可以申请专利。

6完全原创才能申请专利

① 完全原创不一定能获得专利权!有可能是前人已经研究过,并且申请专利的。

② 你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也不一定原创,有可能是二次研发创新的东西。



版权所有:陕西创联技术转移服务有限公司 陕ICP备16000562号-1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48号创业广场A座206室

邮编:710075  电话:029-62273280

传真:029-62273290 邮箱:shaanxichuanglian@126.com


分享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