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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企业自主创新扶持政策落地 最高可兑现5000万元
添加时间:2019-05-31 点击量:3231

高新区企业自主创新扶持政策落地 最高可兑现5000万元

西安高新区2018-2019年度三次创业系列优惠政策申报受理通知

政策兑现依据

依据《西安高新区2018-2019年度三次创业系列优惠政策申报受理通知》,本期主要分享《西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关于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的若干政策》兑现内容。

企业自主创新政策

一、鼓励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

1、知识产权创造奖励

对当年申请的国内发明专利,每件给予2000元奖励;申请发明专利20件以上的知识产权重点培育企业,每件给予4000元奖励。对当年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每件给予3000元奖励;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每件给予1000元奖励;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的,每件给予500元奖励。

对申请PCT专利并进入国家阶段后,每件给予2万元奖励。对当年获得欧美日专利授权的,每件给予10万元奖励;获得其它国外专利授权的,每件给予3万元奖励;获得欧美日注册商标的,每件给予3万元奖励;获得其它国外注册商标的,每件给予1万元奖励。同一专利、商标支持不超过3个国家。

2、知识产权运用奖励

支持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和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建设。对国内外品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园区新成立的独立法人机构,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对年专利申请代理量超过1000件的机构,择优给予每家最高300万元的奖励。以采购服务方式鼓励和支持服务机构围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开展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对依托平台,开展专利技术成果和技术需求信息挂牌,经评估有效的,按每个项目1000元给予平台奖励;以委托开发、技术转让、独占许可、技术入股等方式转化本地高校院所专利技术成果的企业,按实际技术交易额的20%或技术入股金额的10%给予奖励;对撮合技术成果交易转化的技术经理人机构,按实际技术交易金额的2%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或机构每年最高支持50万元。

3、加大对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保护力度

探索建立知识产权维权保护综合管理与服务体系。支持知识产权维权保护服务联盟发展,对为区内企业提供法律援助的服务机构,依托平台以竞标采购方式,按每服务一家企业资助5万元标准给予机构资金支持。

二、促进技术交易和科技服务

1、支持技术交易

对当年新增技术合同交易金额5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技术交易额新增部分的3%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或机构每年最高奖励50万元。

2、鼓励采购科技服务

建立西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服务产品目录。以创新券方式支持区内企业购买目录内机构提供的研发设计、技术转移、检测验证、知识产权、评估认证等专业化科技服务,按照企业实际购买专业服务金额的75%给予资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资助50万元。

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

1、对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纳入西安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库的企业,给予每家6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对首次通过西安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尚未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纳入西安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库的企业,给予每家3万元一次性奖励。

3、对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且上年度销售收入过亿元以上(含),并纳入西安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库的企业,给予每家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且上年度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含),并纳入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库的企业,给予每家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4、对每年帮助区内企业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10家及以上的中介机构,给予中介机构2000元/家的奖励;认定20家及以上的中介机构,给予中介机构3000元/家的奖励;以此类推,每家中介机构每年最高奖励50万元。

四、支持创新型产业公共服务平台

1、给予新建平台建设资金支持

对当年新获批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科技部等国家部委(含国防类)认定的国家级创新型平台,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新获批省级创新型平台,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于高校或科研院所的两院院士在区内企业设立院士工作站,从事产学研合作技术成果转化的,给予建站企业100万元无偿资助。

对于企业自建或与高校院所以股权投资形式合作共建的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平台,高新区可以优先股或普通股方式,给予平台最高5000万元投资支持。

2、给予已建成平台运营经费支持

对从事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的研发中试平台,按照平台当年签订对外技术开发或技术转让合同实际到位资金的30%(关联交易除外)给予奖励,每个平台每年最高支持100万元。

对提供第三方检验检测服务类平台,仪器设备共享率达到50%以上的,按照当年实际服务收入的10%(法定检测收入除外),给予每个平台每年最高50万元支持。

对年度交易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科技服务类电商平台,按平台实际促成交易金额的1%给予奖励;对年度交易额达到1亿元以上的商品贸易类电商平台,按平台实际促成交易金额的万分之一给予奖励。每个平台每年最高支持100万元。

五、支持标准化

1、鼓励企事业单位参加标准化组织

对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相关专业秘书组的企业,给予每年最高50万元奖励;国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秘书处所在单位,给予每家30万奖励;国家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SC)秘书处所在单位,给予每家15万奖励;国家和行业专业标准化工作组(WG)所在单位,给予每家5万元奖励。

2、支持企事业单位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内及行业标准研制

对主导和参与制定国际标准的企业,分别给予每项标准50万元和30万元奖励;对主导和参与制定国家标准的,分别给予每项标准20万元和10万元奖励;对主导和参与制定行业标准的,分别给予每项标准10万元和5万元奖励;对主导和参与制定省级地方标准的,分别给予每项标准5万元和2万元奖励。l

对获批国家、省、市标准化试点单位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15万、10万元一次性奖励。

3、名牌奖励

对首次获得陕西省或西安名牌产品称号的产品,分别给予每个产品5万元、3万元的奖励;对通过省、市名牌复审认定的,分别给予每个产品3万元、1万元的奖励。

兑现方式

一、申报时间及内容

采取网上统一申报受理审核,申报时间为2019年5月27日至11月30日。因今年按照“常年受理、季度兑现”的原则,新增优惠政策陆续上线,企业可随时进行网上申报,信用平台按申报量集中审核,管委会每季度(三个月)进行上会审议、拨付兑现。

二、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平台:登录http://www.xdz.gov.cn/,通过专题专栏-“信用与金融”进入信用金融服务平台,或者百度搜索“高新区信用金融服务平台”进入,点击进入“优惠政策申报”栏目。

2、符合申报条件的区内企业须在高新区信用金融服务平台完成注册后并在线提交申报材料,信用平台进行在线审核,部分原件需在高新区政务大厅59号/60号窗口进行现场审核。

3、为提高工作效率,11月30日24:00受理时间到期后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申请。每家企业提交申请后,在初审过程中有三次申报材料补充修改机会,且须在12月16日前完成再次提交,逾期视为放弃。

4、系统操作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或360安全浏览器的极速模式,由于某些环节会出现浏览器错误,请谨慎使用其他型号浏览器登录。

5、鉴于企业申报量大,为确保企业咨询得到及时回复,建议将申报问题描述发至咨询邮箱zhengcesb@163.com,审核人员将尽快统一处理。

申报工作涉及企业众多,政策类别及内容繁多,希望企业及时申报、提前准备,仔细研读政策条款,确保申报受理和审核兑现工作顺利进行。来源: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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