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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热电影《少年的你》原著被指抄袭,著作权该如何保护?
添加时间:2019-11-08 点击量:899

《少年的你》上映十天就斩获超过十亿票房,口碑狂潮几乎席卷了朋友圈、微博等社交网络,口碑票房双双引爆。电影火爆的同时,有关其原著《少年的你,如此美丽》涉嫌抄袭东野圭吾的《白夜行》《嫌疑人X的现身》的说法也引发人们热议。

一部作品大爆的同时总是那么一些负面消息影响,而这部电影也没有避免,该片的原著小说《少年的你,如此美丽》于近日被曝光抄袭多部作品,其中很多情节被指和日本作家东野圭吾的小说《白夜行》、《嫌疑X的现身》高度相似,涉嫌抄袭和融梗。

10月27日,电影《少年的你》导演曾国祥接受媒体采访时,首次回应网友对该片的质疑,他表示自己真的没有看过《白夜行》,玖月晞的原著小说《少年的你,如此美丽》也只看了一遍就放在一边了。

原著是否涉嫌抄袭尚没有官方定论。在著作权侵权案件中,原告需就实质性相似加接触进行大量举证,法院才可据此判定是否构成侵权。而且小说《白夜行》、小说《少年的你,如此美丽》、电影《少年的你》三者的著作权相互对立、分属于不同主体,要直接讨论电影《少年的你》是否侵权小说《白夜行》,还需要判断二者之间是否构成实质性相似,并需经过法院的司法认定。

在此提醒国内的影视创作者在改编网络小说时,对小说是否涉嫌抄袭或融梗要提高警惕,否则等影视剧上映或播出后,观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到时候引发此类争议会影响影片或电视剧的美誉度。

除了这部《少年的你》之外,早先大火的《三生三世十里桃花》、《锦绣未央》等影视剧的原著也都曾陷入抄袭融梗的风波,被指为侵犯原作作者的著作权。那么究竟什么是侵犯著作权呢?我们又该如何保护著作权和原创性?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

哪些行为是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应当是法律有明确规定的行为,法律没有规定或者没有明确规定的行为,均不能认定为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了下列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3)未经表演得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4)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5)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6)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7)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8)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如何尊重版权和原创性?

最重要的是要理解并尊重制作人的劳动以及理解法律在保护版权中的作用。

1. 首先,一定要确保自己的原创性,不要抄袭或借鉴别人的作品,侵犯他人版权;

2. 申请著作权,向国家专利或著作保护部门申请版权,让自己合法拥有作品的著作权;

3. 做好保护措施,如果要在网上发布作品,应提前做好保护措施,如给作品添加水印、打马赛克或加密等;

4. 说明作品的原创性,比如告诉大家该作品是原创作品拒绝转载,或转载前需要获得授权等;

5. 追究责任,如果发现有人擅自盗用自己的作品,可以警告对方,要求删除相关内容并致歉,甚至可以依法提起上诉,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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